光和颜色

照明品质标准

有五个条件必须满足 (才能让眼睛发挥正常的视觉功能),分别是:

细节的大小必须达到一定程度。

细节本身必须达到一定亮度,使其形状和

纹理能显露出来。

视觉内的总亮度和亮度分布不能超出眼睛的适应范围,这样它才有可能去适应;换言之,不能有太强的眩光。

所要观看的细节和其周围环境之间的对比度必须达到一定程度,这是亮度对比度和颜色对比度的组合。

眼睛看到这个物体的时间必须达到一定长度。

若能满足以上视觉要求,眼睛即可认出该物体的细节,然而照明所要做的绝不能仅是帮助眼睛分辨物体,它还必须让眼睛在错误可能性最小的情形下发挥作用,同时将眼睛的费力程度和压力减至最少。

主要照明准则

这使我们开始考虑五项主要的照明准则:

照明度

视觉内的亮度分布

没有令人困扰的眩光

光的空间分布

色相和演色性

无论日光、人工照明或两者的组合,上述准则都能成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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